教计〔2016〕40号
濉溪县、三区教育局,市直属各学校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,健全校园安全风险管理体系,落实安全教育、管理职责,经研究决定,依托校方责任险经纪机构开发的“校盾宝”手机APP技术平台,全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队伍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设置范围
县、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(包括公办民办中职学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及看护点)。
二、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设置数量
(一)教育部门主管部门:分管校方责任险的科室负责人1人、具体业务人员1-2人;
(二)各级各类学校:分管校方责任险的负责人1人、具体业务人员1人(由中心校管理的村小、教学点不单设安全风险管理员,由中心校安全风险管理员统一协调落实安全风险管理工作)。
三、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基本职责
(一)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排查整治安全隐患,预防校园安全事故;
(二)负责校方责任险投保、报案、索赔等相关工作。
四、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任职条件
(一)从事校园安全工作且爱岗敬业;
(二)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校园安全工作需要;
(三)能够较熟练地操作现代办公设备、通信工具。
五、其他有关事项
(一)请县、区教育主管部门,市直属各学校抓紧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登记工作,2016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。要逐人填写《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登记表》,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到市教育局计财科(报登记表原件或清晰扫描件、照片均可,联系电话:3880717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)。县、区教育主管部门集中上报,同时上报花名册电子版一份。
(二)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员报送校方责任险经纪机构审核确认后,将下发账号、密码进行注册,并以县、区为单位进行业务培训。今后,校方责任险相关程序将通过“校盾宝”手机APP实现。
2016年8月22日